1.规模较大,不能常规开发的低品位金银矿;
2.矿山开采过程中剥离的低品位含金“废石”;
3.地质坑探和矿山掘进中采掘出的中低品位含金矿石;
4.含金品位稍高,但规模较小,不宜建机械化选厂的金银矿;
5.采用常规氰化法处理经济上不利的金矿;
6.含金的冶炼烧渣、高品位尾矿和含有金的大型废石场。
原矿处理
一般堆浸矿石破碎到30mm-50mm为宜,然后将矿石运至矿堆处进行筑堆直接去堆淋,或者进行制粒处理(使较细颗粒团聚成粗粉团粒)然后进行堆浸。堆浸提金对地形条件要求不高,可因地制宜,根据地形特点分别设置永久性卸堆式堆场或叠加式堆场。如山顶、山坡地势较缓、较开阔,宜用以构筑永久性卸堆堆场。
堆淋系统
在铺设好的矿堆上,设置堆淋系统。氰化溶液与矿堆反应后,从矿堆底部渗出含金溶液(贵液),流入贵液池,经贵液泵打入吸附柱,活性炭吸附后的溶液为贫液,贫液返回喷淋系统再利用。